關于信息公開征求《“497”追溯系統基本實現數據集(征求意見稿)》等5個標準不同意見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藥品信息化溯源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信息化溯源體系[2018]35號) ,推進藥品信息化溯源體系建設,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了藥品溯源標準和規范的制定工作。 最近完成了對藥品生產企業可追溯性基本數據集、“藥品流通企業可追溯性基本數據集”、“藥品使用單位可追溯性基本數據集”、“藥品消費者可追溯性基本數據集”和“藥品可追溯性數據交換基本技術要求”五項標準的征求意見工作(見附件1-5)。 現在開放給公眾評論。 請填妥意見反饋表格(見附件6) ,并于2019年10月11日前以電郵方式交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1.“” 藥品生產企業“怪基本數據集(草稿)” 2“制藥企業追溯基本數據集(草稿)” 3“的每單位的基本數據集的回顧性藥物使用(草稿)” 4“藥物追溯消費者查詢基本數據集(草案)” 5‘藥物可追溯性數據交換基本的技術要求(草稿)’6.標準請求反饋形式